网站优化合同样本

乐清SEO_搜索优化_ 乐清SEO2021-01-04 转载自:

网站合同样本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网站搜索引擎优化(SEO)服务是指乙方通过针对甲方网站的网页内容以及网站优化技术提高甲方网站的关键词在指定搜索引擎上的排名位置。以下称网站优化。
 第二条:如果确因某些原因,造成无法达到约定效果时,由甲方选择以下赔偿方式:
 1.使用搜索引擎本身推出的广告方式保证关键词在本合同约定页显示;
 2.协商退款。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网站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网站的FTP等必要的资料和授权乙方对网站进行必要的修改。
 3.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如因乙方过错未能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并按未完成关键词个数所占比例,要求乙方退还相应款项。
 4.在网站优化期间如果甲方需要对网站进行内容的更改或对网站重新设计改版须得征求乙方同意,否则因此造成网站无法达到约定优化效果,后果将由甲方自行负责。
 5.甲方对涉及甲方形象的页面、图像等网站内容享有排他权。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关键词,进行网站优化。
 2.在优化期间,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网站外观。
 3.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优化,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4.乙方针对甲方约定的关键词优化达标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也应即时通过互联网查看效果确认,如甲方未能即时确认,则该关键词的合同生效日以乙方发出通知的第三日为准。
 第五条:效果验收
 1.乙方应以电话、QQ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网站优化结果。
 2.网站优化达到约定效果即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经证实无法向甲方提供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与乙方中止合同,并索回预付款。
 2.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提出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以合同额赔偿损失。
 3.因灾害、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中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附件有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可通过传真方式交付双方,即为有效。电子方式支付费用的支付记录即作为合同付款依据。
 第十条:项目工作内容:
1、甲方提出优化的网站网址为:      http://www.xxx.com                
为甲方提供SEO整站优化方案及网络营销顾问服务。
实现要求:
其中3个关键词实现在百度(www.baidu.com)搜索结果的前3位(如果搜索引擎算法的变更,排名可能会出现的波动,如果发生此情况,乙方将及时处理,保证在一个月内恢复)。乙方每季度为甲方提供关键词的排名统计表一份。本合同约定的搜索引擎搜索结果的前3位是指除搜索引擎本身所推出的广告业务外的前3位。


 
网站优化关键词列表   
      
      
      
    
为甲方提供网站日常维护服务。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按以下方式支付:
2.合同期限 壹 年,合同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RMB。
 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RMB的定金,排名出线之后每月收取       元RMB维护费,一次维护12个月共计      元RMB,
第十二条:服务期限:
自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收款帐号:
开户行:姓  名:
账  号: